申报山东省文化产业项目须知

一、申报的项目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二、申报的项目限于在山东省内投资建设的项目。

三、为便于管理和查阅,项目单位要尽可能通过省直有关部门或所属市的文化产业项目办公室申报。

四、申报表格中的所有选项都要填写清晰、完整,以免耽误项目的及时发布。

五、招商完毕的在建项目,要通过该网络再行申报,以便即行停止发布,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六、山东省文化产业项目办公室有权随时停止发布经查实有问题、不真实的文化产业项目。

七、以上内容解释权归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申报山东省文化产业项目流程

一、[注册]为山东省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的操作员,注册时需提交真实姓名及身份证以备审核。

二、注册成功后电话联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0531-86904659等待激活账号。

三、未激活账号无法登录申报系统,激活后可进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

四、如实填写项目,红色星号为必添项,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未加注释的为可选项,申报人如果不能提供可不填。

五、申报项目需经管理员审核验证才能正式通过,请申报后留意[项目浏览]察看申报项目是否通过审核

六、如申报流程仍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0531-86904659

 


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电话:0531-86904659。

电子信箱:gaifaban@yahoo.com.cn

 

 

项目提供: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济南市纬一路482号,邮政编码:250001) 电话:0531-86904659
电子信箱:
gaifaban@yahoo.com.cn